一、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我院2027年推免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高清电子版或扫描件,在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jszs.dgut.edu.cn/yjszs/plugins/zs/zsxsd/entrance#/entrance)进行注册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我院将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相关材料清单如下:
(1)东莞理工学院2027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2)本科期间在校学习成绩单(应加盖推荐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系)公章);
(3)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4)其他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注: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
二、复试内容及安排
(一)时间安排
1.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9月22日10:00
(二)采用远程面试方式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16分。
1.面试提前测试时间:2026年9月22日11:00-12:00;
(测试指引后续会加群通知)
2.面试正式开始时间:2026年9月22日15:00开始;
(AB机位摆放流程请看附件2)
3.面试地点:线上腾讯会议,请准备两个会议账号,账号1请命名:*号考生+主机位;账号2请命名:*号考生+侧机位;(*为复试顺序号)
4.面试方式:逐个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采取考生抽题及教师提问两种方式结合,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5.面试内容: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包含: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包含:前期学习情况及成绩;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6.面试须知
(1)考生需于面试前30分钟登录对应专业线上候考室进行抽签,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不予入场。
(2)考生需按照国家考试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3)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手机(除用于面试的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生面试环境,否则视为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取消其面试资格,已面试考生则取消其面试成绩。
(4)考生面试前在线上候考室内通过身份核查后由工作人员按面试顺序逐个引入面试考场。
(5)考生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6)考生在进行自我介绍时,须报自己的复试顺序号,不得介绍自己姓名。
(7)考生面试结束后请离开线上面试室,不允许与他人交流考试相关内容,否则视为违纪、取消考试成绩。
(8)复试全程禁止考生录音录像,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三、成绩计算办法及公布方式
总成绩=复试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专业素质与能力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我院将在同一批次考生面试完毕后,尽快公布考生复试成绩。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复试成绩。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异议,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学院将通过研招网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拟录取通知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接受拟录取。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由下一排名符合录取条件考生进行递补。考生一旦接受拟录取,原则上不得更改或取消。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按专业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素质与能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 不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2. 复试总成绩60分以下者(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 体检不合格者;
5. 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6. 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者;
7. 应届本科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五、体检
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需尽快到二甲(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胸透、肝功2项、肾功2项、血常规等项目。体检报告原件(体检报告近3个月内有效)扫描件需于确定拟录取后15天内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
六、其他事项
1.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3.本方案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为准。
4.考生须保证所填报的各种信息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遵守考试纪律,若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将被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直至研究生学籍。
5.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已录取的免试生无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报名环节的网上报名,如若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考报名并进行了网上确认,将取消免试生录取资格。
6.本次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联系方式
电信工程与智能化学院联系方式: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电信工程与智能化学院,邮编523808,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769-22861103,邮箱7345831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