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本科课程评估资料规范管理,依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院设立8A205为评估资料存放室,评估后的资料归档由评估资料员负责资料的收集、形式审核、登记、归档和电子版资料存档等工作。
2.形式审核主要包括材料是否齐全、课程负责人和专家签字是否齐全、格式与装订是否规范等。
3.课程评估后需要收集的资料包括:会议签到表、第一轮(校内专家)课程评估表(打分表)、第二轮(校外专家)课程评估表(打分表)、课程及专业建设咨询会专家意见表、评估课程的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等。
4.所有课程评估资料扫描归档为对应的电子文档。
5.资料员需在每次学校课程评估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课程评估资料的归档,并将评估结果告知课程评估负责人,将资料归档情况报告给负责评估认证的教学副院长,并完成全部的相关签字确认。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