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与智能化学院学生双创、竞赛及成果管理办法
(第2版)
为了规范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实践)项目(以下简称双创项目)的申报推荐、中期检查、结题和各类学科专业竞赛评审推荐等工作,确保双创项目质量,提升学科专业竞赛的水平和成绩,加强学生科技成果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学院双创、竞赛及成果管理工作小组
1.学院双创、竞赛及成果管理工作小组(下简称小组)的产生
(1)小组由7-9人构成,其中组长1名、秘书1-2名。
(2)小组成员由老师自愿报名,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决定小组成员产生。
(3)小组成员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博士学位。
2)长期指导学生双创或竞赛项目,具有丰富的双创或竞赛经验,且取得过省级以上(含)双创或竞赛优异成绩。
(4)组长由资深教授或院领导或系(部、中心)领导担任。
2. 组长主要职责
(1)负责双创、竞赛项目的立项、评审、推荐以及项目的过程监督、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工作。
(2)负责成果展览的组织和管理,含成果资料归档展示及展览室的设计、安全、卫生、接待等工作。
(3)学院临时安排的工作。
3.秘书主要职责
(1)负责项目资料(含立项书、中期检查、结题报告、成果、样机、各类文件通知、汇总表、评审推荐过程资料等)归档工作(含电子扫描件和纸质件)。
(2)每学期为学院提供双创、竞赛数据。
(3)组长临时安排的工作。
4. 学生成果
(1)成果资料包括:样机作品、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的电子扫描件和纸质件。
(2)成果作品展示要求:
1)作品展出,1年更新1次。
2)成果资料汇总,1学期汇总1次。
3)壁画宣传,1年更新1次。
二、双创项目的立项与评审
1. 创新项目负责人(学生)在校时长应大于项目完成时间,创业项目可按赛制规定执行。
2. 创新项目负责人(学生)同时只能主持一项创新项目,作为项目成员(学生)参加的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3. 双创项目指导老师同一年只能主持指导2项。
4. 双创项目立项评审采用百分制,根据申报内容的创新性、可行性、申报书质量和预期成果4个主要方面进行评审,其中创新性、可行性、申报书质量各占比20%,预期成果占比40%。
5. 满足下列成果条件之一的创新项目,在同级别项目推荐中优先推荐。
(1)国家级项目:学生排名1的中文核心以上(含)期刊论文1篇;排名前2的发明专利1项,或排名1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排1获国家级挑战杯、电子竞赛、互联网+竞赛奖1项。
(2)省级项目:学生排名1的期刊论文1篇;排名前2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排1参加省级挑战杯、电子竞赛、互联网+竞赛获奖1项,或排1参加其他学科专业赛事国家级获奖1项或省级2项。
(3)校级项目:学生参与期刊论文发表;参与专利申请;学科专业竞赛获奖。
三、双创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
1.学院在双创项目结题验收中,结题等级采用5级制(优、良、中等、及格、不及格)。
2. 项目结题验收主要根据合同书完成度和报告质量来进行,未达预期成果为不及格,不予结题,所有级别的创新项目结题时都必须要有设计报告和实物样机(仿真图)。
3.创新项目结题时成果满足上述优先推荐条件的,学院结题评审时推荐为优秀; 创新项目延期的,不再推荐为良好以上的评价等级。
4. 对双创项目结题优秀的指导老师,在结题后的最近一年度双创立项评审中,优先推荐同级或高一级的创新立项。对创新结题为良好的创新指导老师,在结题后的最近一年度双创立项评审中,优先推荐同级的创新立项。
5.项目中未能正常结题的,指导老师和项目负责人(学生),将停止本年度的项目申报,其项目成员(学生)作为负责人的项目本年度也将停止申报,指导老师在下一年度双创项目申报时在学院推荐时排序往后。
6. 对不能正常按时结题的项目,指导老师的工作量(如服务工作量等)不计,对于学校同意的延迟结题,在规定的延迟期内结题的,结题时指导老师的工作量按50%计。
7.加强项目中期检查力度,以检查现场实物(含硬件、软件)为主,对未按计划进度完成的项目,学院将进行督促或更换指导老师。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后续再做修改补充。
电子工程与智能化学院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