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与智能化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专业评估安排通知
依据学校《东莞理工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教评通[2021]13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做如下安排:
一、成立学院专业评估工作小组
组长:孙元章
副组长:胡耀华、宋 跃、任 斌、梁意红、胡 君
组员:江小敏、张光旻、赖颖昕、刘 晔、刘学良、彭 超、林娴静、唐 校、刘增星、赵晓芳、刘华珠、何 林、雷瑞庭
二、近期工作安排
1.各系(专业)组织教师专题学习《东莞理工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及其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本科专业评估观测点评分标准》,在准确理解评估指标内涵的基础上,整合挖掘专业建设资源,深入总结办学思路、成果、经验和特色,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自检,整理支撑材料,核对评估数据,撰写专业自评报告。
2.学院定于2021年11月13日召开展有院外专家参加的专业自评现场会议;各专业于2021年11月11日前将专业评估胶装件(自评报告5份和佐证材料1份)交范丽仙处;学院专业自评后各专业根据专家意见完善整理自评报告与佐证材料,于2021年11月19日前将专业评估终稿胶装件(自评报告6份和佐证材料2份)及其电子档交范丽仙处,并按学校要求按时完成网上材料提交。
3. 校级评估期间,专家组在2021年10月-2022年4月对所有参评专业相关课程开展随堂听课与认定,2021年12月对理工科专业进行网上评估和现场考查,请相关任课老师及专业(评估)负责人做好迎评工作。
4.学校反馈各专业专家评估意见后,各专业根据评估意见在三个月内将专业整改计划电子版提交给范丽仙。
三、评估结果主要应用
1.学校将本科专业评估结果纳入二级学院学年度教学质量指数考核。
2.对评为优秀等级的专业,按照《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奖励办法(试行)》(莞工〔2020〕52 号)进行奖励;对于评为整改等级的专业,则责令限期整改。如整改验收仍不合格,将减少招生指标或暂停招生。
四、学院专业评估主要工作人员等
学院专业评估联系人江小敏,负责与学校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协助学院专业评估的教务秘书范丽仙。
2021年9月27日
电子工程与智能化学院
附:
1.2021年9月学院上报学校的2021-2022学年本科专业评估参评专业负责人名单如下: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专业评估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工程与 智能化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刘华珠 |
13532621590、791354 |
通信工程 |
赖颖昕 |
15812860857、644114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刘晔 |
18988701515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唐校 |
13537231578、631879 |
|
自动化 |
刘学良 |
13925817957、728497 |
2.“东莞理工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网址http://jpzx.dgut.edu.cn/html/news-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