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时间:2021-06-04

关于转发市科技局组织申报2021年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的通知 科研〔2021〕45号

各位老师

近日,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1年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资助额度

(一)重点项目。10万元/项。

(二)面上项目。没有资助经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1.学校规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28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4日下午17:00。

)支持领域

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现代种植业和精准农业、绿色低碳、现代工程技术等社会民生领域。

(四)申报指标

限项申报,1.重点项目我校可申报20项(二级单位分配名额后续在该通知上更新);2.面上项目我校可申报13项(二级单位分配名额后续在该通知上更新

(五)项目负责人

1.要求为申报单位在莞在职科研人员,申请重点项目的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申请面上项目的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在研社发项目不得超过2项

3.同一年度限申报1项(不能同时申报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

(六)经费配套

1.申报重点项目,我校不强制项目配套资金。

2.申报面上项目,原则上不强制配套资金,但要有合理资金预算。

(七)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八)申报材料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学校法人证书);2.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明材料(学历、职称、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近三年主要科研成果、工作成绩等证明材料);3.项目组成员职称证明材料;4.项目查新报告;5.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文件;6.合作协议(如有参与单位);7.承诺函;8.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填报

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按要求填报并提交(首次申报需注册新账号),由所在单位项目管理员、所属主管部门、市科技局进行网上审查(如对系统使用有疑问,可拨打业务管理系统页面的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二)报送

项目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自行下载并打印纸质材料(含申报书附件),纸质材料水印须与系统审核通过的水印一致),经签名、加盖公章后,连同有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按时报送到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一区综合窗口(联系人:谢凤娟,李桂雯;电话:22835972),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项目如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及执行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审查、管理,并在项目申报时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

(二)申报项目考核指标应遵循明确、量化、可考核的原则,其中技术指标应明确项目完成时达到的关键技术参数;经济指标应明确项目完成时累计产生的产值、销售收入等;项目成果应明确项目实施期间产生的专利、论文、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等。对于填报的指标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避免出现虚报夸大、不切实际的考核指标。

(三)社发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包括经过科学研究取得的论文、专著、软件、标准、重要报告、专利、数据库、标本库及科研仪器设备等有价值的科学技术产出,在公开发表时,应当注明获得“东莞市社会发展科技项目(英文:Donggu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Social Development Program)(项目编号)”资助或作有关说明。

五.联系人

市科技局:谢炯良 22831340

学校科技处、社科处:林军谊 22861296

附件:

1项目实施管理与资金承诺函.doc

2资金承诺函.doc

科技处、社科处

2021年6月4